1月19日,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了咨询。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的有关工作情况及结果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咨询意见如下:项目承担单位在收集、补充和分析区域与近区域范围内新资料的基础上,对2006年完成的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果进行了复核;经复核分析,新增资料对2006年中国地震局批复的《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地震安全性评价复核报告》结论没有影响,厂址SL-2级设计基准地面运动参数、厂址附近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没有影响厂址适宜性的潜在地震地质灾害等评价结果适用于红沿河二期工程。
专题承担单位将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上报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中国地震局将依据本次的咨询意见和技术报告,给予“2006年复核结果(中震安评[2006]38号文)同样适用于二期工程”的批复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