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广东省汕尾市组织召开了《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评审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委、中国水科院、长江委和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评审专家,珠江委、广东省水利厅、汕尾市水利局、陆丰市水利局的有关领导,以及陆丰业主公司、工程公司陆丰项目部、设计院和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院的与会代表。
评审会召开前,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会上,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院首先进行了《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情况的详细汇报,经深入讨论和认真评议,专家组一致认为,《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同意通过评审,该报告在补充修改完善后经进一步审核可上报审批。
至此,《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专家评审喜获通过,这是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我国首个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并获通过的核电项目,是公司、设计院与陆丰业主公司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密切合作、良好互动的典范,为陆丰项目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