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2012年8月22日,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环保厅和环境监测中心的代表和外聘专家赴广东省深圳市大亚湾核电基地对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核电一处侯伟处长主持,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发表讲话。验收组听取了中广核有关单位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对岭澳二期环保设施相关情况和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大亚湾核电基地环境实验室、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辐射监测系统及三废处理等环保设施。
验收组认为,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试运行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放射性气载和液态流出物的排放方式、排放量满足国家相关的规定,营运单位环保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基本落实了各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评和批复中提出的要求,已对建设过程中受到影响的场地进行了整治和绿化,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议环境保护部批准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验收组还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和要求。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副主任黄乃明、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总监林树谋、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闽宏、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青出席了本次验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