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于2012年9月5日至7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18个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该规范由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主编,我司设计院土建所参编, 同时参编的还有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和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经过编制组近3年的,完成了规范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会议组成了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对《规范》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及重要问题等所作的介绍,与会专家对标准进行了逐条认真细致的讨论,形成审查意见。意见认为《规范》的编写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规范》技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与相关标准相协调;规范所规定的技术条文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开创性,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岩土工程勘察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编制组按照会上提出的意见修改完成后形成报批稿报批。
我国现有的核安全导则和技术标准,对低、中放废物场址选择只是一些原则性规定,对处置场选址具体勘察方案布置、场地稳定性评价、岩土试验及参数获取、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水文地球化学等研究缺乏操作性规定,导致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无规范可依据。该规范的编写制定了明确而统一的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建立一套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处置场岩土工程勘察和评价体系,填补了该领域岩土工程勘察的空白。我司作为第一参编单位参与编写,对于提高行业地位,取得在处置场勘察方面的主动权和话语权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