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9日,为落实公司总经理陈映坚关于分层开展《核安全法》培训与宣贯的要求,总经理部安排中层以上管理干部集中学习《核安全法》,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刚讲解该法主要内容。
《核安全法》已于2017年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拥有完整核产业链体系的国家,当前核电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核技术利用也日益广泛,需要规范的方面越来越多,核能行业的发展也面临更多挑战。核安全责任、公众参与及监督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日渐突出,亟待完善有关核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
作为我国第一部核领域的专门性法律,《核安全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写进法律;二是明确了各相关主体的核安全责任;三是坚持从高从严,实现监管全覆盖;四是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六是从严设置法律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本次学习活动是工程公司继去年12月开展《核安全法》(草案)预培训之后第二次集中培训,也是《核安全法》通过后的首次集体学习活动。学习过程中,参会人员也对《核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尤其对该法正式实施后的影响和实际效果充满了期待。并表示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不断深入的研究该法的相关内容,促进核电工程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