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是我国核能领域首个获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以“全方位安全监控、防控核事故发生”为研究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核电安全状态评估与事故防控研究”“核电装备及其材料服役安全研究”“核电人因可靠性与人机交互研究”“核电先进测控及其可靠性研究”四个方向,研究从全生命周期进一步提升核电安全性的理论和技术。
为了联合行业内相关科技创新力量,发挥国家级平台优势互补功能,实验室设置开放课题,推动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实现科技成果共享,有效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水平,支持具有重大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
一、 主导思想
1、申请课题应围绕我国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领域内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
2、申请课题应符合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
3、课题研究工作应具有国际前瞻性和创新性;
4、研究内容应注意实际应用的可能性,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应明确且符合实际。
二、 资助方向
详见附件1。
三、 申请要求
1、申请资格
(1)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其研究方向应符合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申请者依托单位应属于高校或科研院所,不接受依托单位为企业性质的申请者进行申请;
(3)申请者与课题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与依托单位具有实质劳动关系;
(4)同一申请者原则上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同时申请及正在执行本实验室课题数量超过2项。
2、申请和审批程序
(1)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最迟需在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完成结题验收;
(2)申请者编制《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开放课题答辩PPT》(附件3);《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组成员需全员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0月31日24:00之前邮寄一份至实验室通讯地址,一份申请者留存;同时将《申请书》可编辑电子版、《申请书》盖章扫描版以及《答辩PPT》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材料统一命名为“X.X课题-单位-姓名-申请书”“X.X课题-单位-姓名-答辩PPT”,“X.X课题”以指南内的课题名称为准,不允许随意更改;发送邮件时,请同时反馈邮寄信息,并电话或短信与实验室确认收到邮件,逾期所有材料实验室不予接收;
(3)收到申报材料后,实验室组织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开放课题进行评审,择优资助(评审答辩信息另行通知);
(4)课题获批后,由实验室为每项课题配2至3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
(5)实验室与获批者签订《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附件4),并在合同书中明确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工作计划、任务节点、验收时间、需提交的成果清单、经费报酬和知识产权归属情况;
(6)开放课题与访问学者制度相结合,课题负责人自动成为本室名誉客座研究人员。
3、申请时间
2021年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24:00,执行起始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4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任务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4、考核指标
课题结题需以“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完成单位至少发表两篇SCI\EI期刊论文(其中SCI期刊论文至少一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本实验室,详细考核指标请见附件1。
5、课题管理及经费使用
课题承担方应按课题进展,在课题执行时间达到执行期限一半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中期进展报告》(附件5);课题完成后,课题承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截止前,向国重实验室提交课题验收申请,提交《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附件6)并附相关成果和经费使用决算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骨干在实验室进行客座研究期间,可免费使用实验室公共资源,其他费用如住宿费、生活补助、专家咨询费由开放课题经费承担,客座研究期间需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芯弘
联系电话:0755-84432383 18566286046
邮箱:yanxinhong@cgnp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天安数码城5号楼核电安
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
收件人:国重办(收) 18566286046
邮 编:518172
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
附件1: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附件2:《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
附件4:《核电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