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中纪委网站通报10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晋城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市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新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张新光先后四次违规出入某私营企业主张某开设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张新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并受到免职处理。
2.朔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国荣“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杨国荣安排他人办理1张公务油卡,供其本人使用。截至2019年3月,杨国荣先后18次使用该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注燃油,金额共计4700余元。2020年2月,杨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干部王军杰、工会主席王青波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旅游问题。王军杰在分管培训工作期间,与时任招生培训处处长王青波在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外出参加实训过程中,多次安排该院无关人员一同前往,借机赴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9月,王军杰、王青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4.临汾市洪洞县人民医院设备科科长贺斌峰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贺斌峰利用职务影响,多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某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张某豪华车辆。其中,2019年五一期间,因违规借用张某豪华越野车,携其家人前往大同等地旅游,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贺斌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润忠违规占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刘润忠在退休后仍长期违规占用该校一辆公务用车,并报销汽油费、维修费、违章罚款等共计2.9万元。刘润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刘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夏心忠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5月,夏心忠在分管市化工设备检验中心期间,先后5次违规收受该中心主任张洪建所送礼金、购物卡、高档烟酒,共折合1.1万元。夏心忠还疏于对下属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该中心发生张洪建等多人、多起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夏心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站长张才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10月,张才虎违规接受其监管的某水利工程公司苏州分公司宴请,并收受螃蟹提货劵;同月,还要求另一水利工程企业支付其私人聚餐费用4109元。2020年1月,张才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小刚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万小刚违规接受当地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的宴请,并多次收受其所送“烟卡”共5张,合计30条黄金叶、20条软中华高档香烟。2019年11月,万小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裘骏等人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11月,裘骏带领该局4名领导干部赴昆明参加系统内组织的企业监管业务培训。开班后仅上了一节课,裘骏即提议并组织其他4人擅自离开培训点,到西双版纳、茶马古道等多个景点游玩了6天,回单位后隐瞒未实际参加培训的真实情况,报销培训费、机票及差旅补贴共3.17万元。2019年12月,裘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10.淮安市洪泽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徐加桂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徐加桂在仲裁院已实施公车改革、单位用车由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统一保障的情况下,仍以单位需要用车的名义,未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决定长期租用本单位职工的一辆私家车,且租赁期间车辆仍由该职工个人保管使用。徐加桂共签批支付租赁费10.8万元、汽油费3.2万元。2019年12月,徐加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